昨天(11月18日)
上海警方通报:
第三届进博会期间
查处一起多次违规施放无人机
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这也是上海首例
因违规施放无人机
被依法行政拘留的案例
进博会前夕,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2020年11月1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本市行政区域内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在此期间,一男子明知全市空域正处于禁飞小型无人机的时段,仍然多次施放。
警方通过视频巡查等方式,发现该男子在河南北路桥上施放无人机。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立即会同静安分局派员赶赴现场。
▲ 执法记录仪拍摄的图像。警方供图
陈某 违法行为人:我也知道是禁飞期间,但是我不太清楚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警方在陈某的无人机上,发现了多条他当天航拍的视频素材。
石巍 静安公安分局北站派出所执法办案队副队长:其主要拍摄的区域涉及到黄浦、虹口、静安等多个人口密集的区域,对公共安全造成了隐患。
因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陈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这也是上海警方首次对违规施放无人机行为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无人机爱好者们注意啦:
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的飞行
需要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
不得擅自飞行哦!
为进一步规范民用无人机
上海已上线
"智能无人机管理服务系统"
市民可上网查询
上海行政区域内
施放无人机操作步骤指引
1、在初次购买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后,请登陆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网址:uas.caac.gov.cn),将自有飞行器的序列号等信息录入,并绑定自己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制登记;
2、完成实名制登记后,请主动登陆本市公安机关“智能无人机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gaj.sh.gov.cn/wrj/)或通过上海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警民直通车上海”(执法公开-智能无人机管控模块)录入无人机的品牌、型号、飞控序列号等信息注册。
3、每次施放无人机前,请通过“智能无人机管理服务系统”报备本次飞行的具体时间、区域、高度。系统会自动判断此次报备是否处于管控区域,并给出反馈,报备的飞行计划被系统接受则视为可以正常施飞。
沈海燕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治安管理处处长:同时也希望广大(无人机)持有者,能广泛关注上海发布的各类临时禁飞通告,并且严格按照通告的要求进行贯彻执行。
小编提醒:
飞行报告需提前一天申报
只要属于适飞区域
就可以申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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