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保定法院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总要求,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6月9日,保定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338件,审结319件,判处罪犯1807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政治站位, “一把手”冲锋在前。保定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建立到任后,立刻召开党组会听取扫黑除恶专题汇报,召集相关人员调度案件进展,研判案情。基层法院院庭长主动作为,勇挑重担,担任重大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主办人或审判长,推动专项斗争取得突破性成效。
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保定市中院建立扫黑除恶指挥中心、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在疫情期间通过视频方式实现与省法院及各基层法院的网络对接,对保定市法院审理的黑恶犯罪案件逐案全程调度。同时,他们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部门信息共享,沟通合作,确保将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出重拳荡黑恶,坚持除恶务尽。在判决追缴、没收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全部违法所得、赃款赃物的基础上,保定法院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剥夺黑恶势力再犯资本。截至今年5月,保定法院共判处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6848.54万元。严格落实“一案三查”,紧盯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不放。截至2020年5月,保定市法院共审理“保护伞”案件46件,判处55人,向市扫黑办移送涉黑恶线索173条,其中涉及“保护伞”线索4条。
聚焦长效常治,推动综合治理。今年以来,保定法院向相关行业共提出司法建议31份53条,有力推动了金融、市场、交通、住建、矿产资源、文化娱乐等重点行业领域规范监管,实现了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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