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昨日通报《上海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若干意见》主要内容。
“服务保障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中,上海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外金融案件的管辖机制、专业审判机制、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及与国际金融规则衔接机制,全方位打造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相适应的金融司法体系。”上海高院副院长茆荣华在发布会上表示。
除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外,《意见》还从打造金融审判创新试验区、支持金融科技开放创新、防范化解跨境金融风险等方面提出工作举措。根据《意见》,上海将依托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打造金融审判创新试验区,建立健全与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特殊制度体系相适应的审判制度体系,用好用足支持政策,支持金融集聚区建设,保障各项金融创新举措的顺利实施。
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是当前金融创新的重要方向。为保障金融科技创新,《意见》提出,支持监管部门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依法处理因创新试点引发的金融纠纷,兼顾鼓励创新、风险防范和金融消费者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增强金融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兴关键技术研发,保障金融科技市场公平竞争,推动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融合发展;加强金融数据安全保护,促进完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
在防范化解跨境金融风险方面,上海法院高度关注金融风险的源头治理,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金融产品及交易模式,依法否定其法律效力;支持在沪金融基础设施建立健全跨境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维护跨境人民币结算系统等交易、结算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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