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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元搏40万,“自律挑战”合法吗?被坑怎么办?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4-01-03 10:41:53

  来自湖南长沙市的陈聪(化名)近日参加了一家公司推出的“自律挑战”项目:35天内,坚持不玩手机、按时作息等规定,就能获得40万元高额奖金。

  然而挑战开始还不到一天,满怀信心的陈聪就遭到淘汰,原因竟是偶然的一次揉眼睛。这还不算,9000元报名费也按照合同约定,被举办挑战的公司纳入囊中。

  原本是想来“挣钱”的,结果不到一天就被商家“收割”9000元。这事儿违法吗?报名费能要回来吗?

  “自律”35天能挣40万?

  据媒体报道,陈聪在网络上看到一份“自律挑战”活动宣传,挑战者进入主办方安排的酒店房间,在全程监控下挑战35天坚持不玩手机、按时作息,同时可以进行阅读、健身等行为。一旦成功完成挑战,就可以获得40万元高额奖励。结果事与愿违,陈聪“赔了九千又闹心”。

  通过网络搜索可以发现,成都等多地都有类似“自律挑战”工作室,一些社交平台上有短视频称此类挑战是“骗局”并进行“揭秘”。陈聪也认为,自己似乎中了圈套。

  国是直通车联系到涉事公司的报名微信号,简单沟通后商家发来介绍与合同,但内容和陈聪所签合同略有区别。

  陈聪体验的版本合同内容为“遮挡面部不能超过3秒”,新版合同已改为“不能以任何形式遮挡面部”。另外,原来规则中还有坚持6天不违规报名费全额退还、坚持9天奖励4万元等约定,新条款不再有相关内容,直接替换成“坚持30天获得30万、35天40万”。

  “自律挑战”是否违法?

  国是直通车在和“自律挑战”主办商家的沟通中明确提出,“挑战期间全程监控,不允许躲避摄像头,不允许故意遮挡面部”“手不能伸进衣服里”等条款不符合人的基本行为习惯。商家回复称,“想要拿到奖金自己想办法去规避所有规则,人是活的规则是死的”。

  贵州某地一此类挑战工作室工作人员曾向媒体透露,“参加该挑战项目成功率大概为千分之一”。有网友质疑,在合同中加入此类“故意”让人无法完成的条款,应视作诈骗或合同诈骗。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媒体报道信息来看,商家行为不符合诈骗的要件。

  至于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肖怡分析说,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可从三个方面判断: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行为人有无履约行为;部分履约是否“假装”做样子,整体责任义务未真正履行。从媒体报道的商家行为看,目前还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

  此类“生意”靠着“环环相扣”的合同条款,在法律上真的无懈可击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按照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公平是合同成立的原则,明显有失公允或不合理的约定,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约定”甚至“无效合同”。

  张明认为,该合同中关于“不能遮挡眼睛”“不能把手伸进衣服”的要求明显不合理,本质上是为了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因此,此类格式条款应归于无效,消费者可以据此要求退款。

  故意设置“消费陷阱”可投诉

  其实,此类“自律挑战”并非首次被关注。

  有媒体2023年8月份时调查就发现,成都曾有一家同类经营者,与陈聪在长沙搭进去9000元钱的机构是同一法人,也有消费者表示在这里“上当”。成都市青羊区市监局辖区市监所工作人员曾在回应媒体记者时表示,“不要去签合同”“执勤工作人员会去现场进行核查”。

  近期,有网友去成都该“自律挑战”机构探店,发现已经人去楼空。而该机构在线上接受报名咨询时也表示,“成都店已满额,可报名去长沙店参加挑战”。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则在回应媒体时表示:“我们现场查实,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已经责令停止营业,进行经营地址变更。”

  随后,有媒体报道该“自律挑战”室长沙店虽被责令停止营业,但仍正常宣传并营业。对此,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会继续进行核实。

  一旦有消费者真的被“自律挑战”坑了该怎么办?张明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16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相关规定。据此,如果经营者故意设置“消费陷阱”或设定“有失公平”等约定,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同时还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议寻求帮助,以全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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