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司法局部署开展法治镇街建设三年行动,聚焦基层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筑牢法治镇江建设根基。
一是开展体制机制领航行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镇街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制定年度全面依法治镇街工作要点,落实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镇街建设推进情况不少于2次,每年年末向上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报告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成立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试行镇街政法委员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日常工作机制。推行司法所长列席镇街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镇街法治联络员工作制度,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各项部署,完成有关政务信息报送任务。
二是开展依法行政提效行动。健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各镇街可以通过县级政府网站,定期公布新签订的村(社区)级合同清单(经济合同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增强配齐综合执法力量,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持续发挥基层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与法院、检察院建立基层法治建设三方沟通协作监督机制,主动消除行政行为的违法状态。
三是开展法治惠民提质行动。推动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提供包含法律援助、公证、调解在内的“一站式”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深化远程公证服务,到2025年镇街远程公证服务点覆盖率力争达到80%。因地制宜推进“一地一品”法治文化示范阵地建设工程,各镇街建立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每年开展4场以上法治文化活动和不少于4次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活动。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监管,对已获得称号的村(社区)定期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撤销、注销相应称号。深化“法治小区”建设,建设一批特色“法治小区”品牌。
四是开展乡村治理提档行动。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推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实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率达100%。建立健全“党建+人民调解”长效机制,推动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家事调解工作室建设。持续推进非诉服务中心及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推行非诉工作站点进驻村(社区),加大“苏解纷”小程序推广应用,推进“无诉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互联网+网格化管理”模式,深化完善“一村一警务助理”机制,推进村(社区)警务助理规范化建设。 五是开展法治专业队伍提升行动。将法治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等内容作为干部轮训班课程内容,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基层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到2025年实现全市各镇街复合型执法人才占比达到30%。持续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集中开展“五个一行动”,完善法律顾问信息管理系统。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有序开展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结对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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