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本网记者 吴楠/摄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通讯员高雅 畲静 齐琦 记者吴楠)11月5-6日,全国高校法治工作会议在南京大学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田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爱军,南京大学党委书记胡金波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现场。本网记者 吴楠/摄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田学军讲话。本网记者 吴楠/摄
田学军在讲话中提出,各地各高校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用更实的措施开创高校法治工作新局面。他表示,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法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校,是高校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任务,是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是应对高等教育领域主要矛盾变化、推动高校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高校有效防范和处置法律风险、提高治理能力的基本方式。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准确把握高校法治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处理好法治工作与学校全局的关系、与立德树人的关系、与深化改革的关系以及与鼓励创新的关系。要把法治工作作为衡量高校办学治校水平的重要指标。
田学军强调,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宪法法治教育,切实把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要健全高校法治工作保障机制,营造依法治校的外部环境。
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爱军致辞。本网记者 吴楠/摄
张爱军表示,教育领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举措。在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江苏省始终把高校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积极推动高校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推进教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让高校在法治江苏建设进程中立在潮头、走在前列。作为江苏省高校的排头兵、江苏省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南京大学紧紧围绕“第一个南大”的建设目标,积极实施服务江苏战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科技和智力支撑,为江苏教育提升法治水平作出了积极探索、发挥了重要作用。张爱军表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为我们推进教育领域法治工作明确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江苏省将以本次会议为重要契机,把依法治理的理念和方式更好地贯穿高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更好地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更好地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成教育强国作出新贡献。
南京大学党委书记胡金波致辞。本网记者 吴楠/摄
胡金波表示,建设“第一个南大”的探索实践表明,推进依法治校既是落实党和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办学治校水平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南京大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国教育法治大会精神,坚持“四高四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一是坚持治理意识的高站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并将“提高法治治理能力”作为“治理能力提升年”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二是坚持治理体系的高标准,做到组织保障到位。切实将“依法自主办校”写入学校章程,高标准建立起“五位一体”法治工作机构设置体系,有力保障依法治校改革实践持续深入;三是坚持治理机制的高要求,做到执行落实到位。加强顶层设计,逐步形成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制度体系,完善诉讼与仲裁事务处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降低了办学风险;四是坚持治理效能的高质量,做到目标结果到位。加强校名标识商标管理维护校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职能部门法治思维、治理意识显着提高,基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胡金波强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远景目标,这也对南京大学提出了更高要求。南京大学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法治建设新路径、依法治校新模式,以高质量的法治工作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教育强国和早日建成“法治中国”作出南大应有的贡献。
福建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以及清华大学、东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长安大学、郑州大学的参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还邀请专家学者就“新时代大学治理”“民法典对教育行政的影响”作了专题报告。
会议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主持。他对推进高校法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抓好学习宣传,进一步深化对高校法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高校法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要抓好责任落实,落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法治工作机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的责任,以及各职能部门、院系的责任,把法治融入学校办学治校全过程、各环节;三要抓好示范引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学校提供具体借鉴和指导,逐步建立高校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现场。本网记者 吴楠/摄
会议现场。本网记者 吴楠/摄
本次会议由教育部主办、南京大学承办。各地教育部门相关负责同志,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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