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12部门联合制定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6月1日起实施

来源:网信中国
发布时间:2020-04-28 09:47:13

  据网信中国官微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联合制定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现予公布。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立峰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苗 圩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国家安全部部长 陈文清

  财政部部长 刘 昆

  商务部部长 钟 山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易 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肖亚庆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 聂辰席

  国家保密局局长 田 静

  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 李兆宗

  2020年4月13日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第三条 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

  第四条 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网络安全审查。

  第五条 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应当预判该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可以制定本行业、本领域预判指南。

  第六条 对于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采购活动,运营者应通过采购文件、协议等要求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包括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第七条 运营者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书;

  (二)关于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分析报告;

  (三)采购文件、协议、拟签订的合同等;

  (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审查申报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需要审查并书面通知运营者。

  第九条 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

  (二)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

  (三)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

  (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五)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因素。

  第十条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认为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应当自向运营者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包括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和将审查结论建议发送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结论建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意见一致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将审查结论通知运营者;意见不一致的,按照特别审查程序处理,并通知运营者。

  第十二条 按照特别审查程序处理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应当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再次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并征求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意见,按程序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审查结论并书面通知运营者。

  第十三条 特别审查程序一般应当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四条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运营者、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提交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间。

  第十五条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认为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由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程序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 参与网络安全审查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应严格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对运营者、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交的未公开材料,以及审查工作中获悉的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信息提供方同意,不得向无关方披露或用于审查以外的目的。

  第十七条 运营者或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认为审查人员有失客观公正,或未能对审查工作中获悉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的,可以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八条 运营者应当督促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通过接受举报等形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第十九条 运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是指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认定的运营者。

  本办法所称网络产品和服务主要指核心网络设备、高性能计算机和服务器、大容量存储设备、大型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网络安全设备、云计算服务,以及其他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有重要影响的网络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依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注册发布,仅代表作者或来源网站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因作品内容侵权需删除与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尽快通过本网的邮箱或电话联系。

相关阅读

  调查动机  “‘朋友圈’里能卖烟花吗?”近日,北京市民林女士反映,各种烟花爆竹在“朋友圈”、社交群里刷屏了。“朋友圈&rdqu[详细]

2024-01-19 12:22:43

  从一条手机验证码换一袋“免费洗衣粉”查起,查出背后的地推式“吸粉引流”团伙。随后,顺线深挖,将一个隐藏在背后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团伙全部抓[详细]

2024-01-19 12:20:5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就2014年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详细]

2024-01-19 12:13:54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各类灾害事故风险明显上升的严峻挑战,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履职尽责,有效防控重大安全[详细]

2024-01-19 12:11:42

  1月9日,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四集《一体推进“三不腐”》播出,披露了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的主要敛财手段,他以弟弟经营的投[详细]

2024-01-19 12:06:40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纪委监委原二级巡视员于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详细]

2024-01-19 12:04:51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原组长岳德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岳德川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详细]

2024-01-19 12:01:49

  据四川阿坝州松潘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消息,松潘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18日晚发布消息称,2024年1月14日19时16分,松潘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求助,5名“驴友[详细]

2024-01-19 11:59:59

  • 备案信息:津ICP备2022009749号-4
  • 网站网址:www.tuiguang158.com
  • 内容合作:axlt6@qq.com
  • 声明:采集内容出问题请联系邮箱处理
  •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