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检察官的‘对症施策’,我们积极与合作方进行了沟通协商,已经就疫情防控期间租赁器械时间超期问题达成一致,合作方也愿意为我们延长使用时间……”近日,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人给湖北省嘉鱼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万滋胜打来电话,专程感谢检察官的用心服务。
3月20日左右,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陆续开始复工复产,但由于疫情影响,加之销路不畅、员工复工缓慢等原因,企业复工复产进程不畅。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人大代表陈书弟将这些情况反映到该院寻求法律帮助。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如何在疫情防控持续开展的同时,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的难题,就成了该院的关注点。
在多次实地调研后,该院检察官结合该公司面临的在严格的防控措施下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而产生的合同履行违约、费用纠纷等多种问题,制定了初步的解决方案。4月8日,该院为公司送去量身定制的“法治良方”。“当前实践中,可以按照民法中‘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等法定情形来与合同相对方协调合同履行期限、费用损失承担等问题,以高效快速解决矛盾,更好实现复工复产,弥补损失。”针对葛洲坝嘉鱼水泥公司的矛盾焦点,检察官为企业解读道。
经过检察官的认真解读以及司法实践的讲解,企业也进一步明确了处理此类纠纷的方向方法,在此基础上,解决了大部分的合同问题,但仍有两个顽症没有解决,对企业正常投入生产造成干扰。
针对这两个顽症,该院第二检察部多次组织干警深入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与企业风险防控部门密切沟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方案。并与风险防控部门一道会同合作方进行沟通协商。经过多次的沟通和努力,困扰企业生产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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